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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课堂
 
 



我院为奖励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特设立如下奖项:
   ⑴ 奖学金
   国际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则
   第一条 为鼓励留学生刻苦学习、遵守纪律、积极向上,成为对中国友好,学有专    长,受各国用人单位欢迎的汉语人才,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获得奖学金的条件:
   1.学习态度认真,上课注意听讲,积极思考,完成作业好,每学期考试成绩优异。
   2.遵守中国政府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出席良好,不旷课,有事请假。
   3.尊敬老师,服从管理。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
   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的等级和标准
   1.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每人3000元人民币;
    二等每人2000元人民币;
    三等每人1000元人民币。
   2.各类奖学金均同时发给证书。
   第四条 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学年的留学生,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本科生在校四年期   间最多可获得两次奖学金。一般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
   1.评定奖学金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
   2.评定程序为:
    A:班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及学生骨干意见的基础上提名;
    B:评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初审名单;
    C:最后由院领导审定批准。
   第六条 奖学金一般在结业或毕业式上由院领导颁发。
   第七条 本规则的修改和解释,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⑵ 勤奋奖
   学习勤奋刻苦,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学院、班级集体活动;病事假时数不超过20小   时,无旷课现象;该学期平均学习成绩在90分以上。

   ⑶ 全勤奖

   在一学期内所有的课都出满勤的学生可获得这项奖励。

   ⑷ 优秀班长奖

   遵守纪律、关心班级、爱护同学、出勤较好、学习成绩优良。
   
   勤奋奖、全勤奖、优秀班长等奖项,首先要由个人申请,班主任老师推荐,学院办公室核定,最后由学院评委会根据条件择优评定。
     


   附:奖学金各奖级具体标准

 
成绩
(全学年平均)
作业
出席
遵守纪律
活动
团结
一等
初、中:98分以上
高、本:95分以上
全部认真
按时完成
满勤
无任何违纪
主动积极
表现好有威信
二等
初、中:95分以上
高、本:92分以上
缺一~二次
缺10学时以下
无任何违纪
主动积极
表现好
三等
初、中:92分以上
高、本:88分以上
缺三次以下
缺15学时以下
无违纪
主动积极
表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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