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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为奖励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特设立如下奖项:
⑴ 奖学金
国际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则
第一条 为鼓励留学生刻苦学习、遵守纪律、积极向上,成为对中国友好,学有专 长,受各国用人单位欢迎的汉语人才,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获得奖学金的条件:
1.学习态度认真,上课注意听讲,积极思考,完成作业好,每学期考试成绩优异。
2.遵守中国政府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出席良好,不旷课,有事请假。
3.尊敬老师,服从管理。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
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的等级和标准
1.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每人3000元人民币;
二等每人2000元人民币;
三等每人1000元人民币。
2.各类奖学金均同时发给证书。
第四条 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学年的留学生,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本科生在校四年期 间最多可获得两次奖学金。一般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
1.评定奖学金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
2.评定程序为:
A:班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及学生骨干意见的基础上提名;
B:评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初审名单;
C:最后由院领导审定批准。
第六条 奖学金一般在结业或毕业式上由院领导颁发。
第七条 本规则的修改和解释,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
⑵ 勤奋奖
学习勤奋刻苦,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学院、班级集体活动;病事假时数不超过20小 时,无旷课现象;该学期平均学习成绩在90分以上。
⑶ 全勤奖
在一学期内所有的课都出满勤的学生可获得这项奖励。
⑷ 优秀班长奖
遵守纪律、关心班级、爱护同学、出勤较好、学习成绩优良。
勤奋奖、全勤奖、优秀班长等奖项,首先要由个人申请,班主任老师推荐,学院办公室核定,最后由学院评委会根据条件择优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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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奖学金各奖级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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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全学年平均) |
作业 |
出席 |
遵守纪律 |
活动 |
团结 |
一等 |
初、中:98分以上
高、本:95分以上 |
全部认真
按时完成 |
满勤 |
无任何违纪 |
主动积极 |
表现好有威信 |
二等 |
初、中:95分以上
高、本:92分以上 |
缺一~二次 |
缺10学时以下 |
无任何违纪 |
主动积极 |
表现好 |
三等 |
初、中:92分以上
高、本:88分以上 |
缺三次以下 |
缺15学时以下 |
无违纪 |
主动积极 |
表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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