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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是留学生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应妥善保管。

出入境及居留

  留学生在入境后应持护照、入学通知书、JW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照片、学费、宿舍费到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在30天内到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处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人居留许可”是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和出入境的有效凭证,因此在 “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可自由出入境。

  “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是在中国居留和出入境的有效期限,留学生应时常检查“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避免非法居留。对于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公安局可以处警告或每非法居留1日罚款5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的处罚;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 的,并处限期出境。

签证延期

  学校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都进行“毕业及继续学习”统计,作为学生签证办理的依据。留学生应该认真填写统计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室确认保证金并到办公室领取“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证明。然后留学生持护照、申请证明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楼(延安路16号)申请新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住宿登记

  留学生在星级酒店、学校入住时,应出示有效护照办理住宿登记。

  留学生在星级酒店、学校以外的地方居住,必须在到达的24小时之内持有效护照与房东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对于不办理住宿登记的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没有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或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信息变更

  如果留学生在中国居留期间更换护照、改变身份、变更住址或就读的学校时,应在10日内到学校办公室登记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报。

就职

  持X/F/L签证的同学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谋职打工。对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可在终止其就业的同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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